一般公告 / 張貼者 註冊組長
張貼日期: 2026-01-09 09:02:49 點閱:33
一、按「國民教育法施行細則」第7條第1項第1款及「強迫入學條例施行細則」第2條規定,115學年度學齡兒童以108年9月2日至109年9月1日出生者為對象,未足齡兒童非依法不得提早報到入學,並應遵循「彰化縣國民中小學學區劃分要點」第5點規定辦理。
二、民生國小學區:
民生里、光復里、長樂里、信義里、興北里、新華里、萬安里、文化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