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貼日期: 2026-01-02 16:08:12 點閱:22
| 一、 | 依據國立臺灣圖書館114年12月31日圖推字第11401004140號函辦理。 |
| 二、 | 申請時間:115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。 |
| 三、 | 展覽地點:國立臺灣圖書館4樓雙和藝廊、1樓臺灣藝文走廊(新北市中和區中安街85號,捷運中和新蘆線永安市場站步行3分鐘)。 |
| 四、 | 申請方式:請至國立臺灣圖書館入口網/讀者服務/線上申辦/申請展覽場地頁面下載申請書,填寫完整並檢附相關資料,以電子郵件寄至cls@mail.ntl.edu.tw,或寄送至該館企劃推廣組,信封註明「申請116年1-6月展覽檔期」。 |
| 五、 | 申請展覽案件經國立臺灣圖書館審查通過者,即安排展出檔期,並發函通知申請人依該館展覽場地申請使用要點辦理展出事宜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