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貼日期: 2025-12-30 16:50:49 點閱:25
一、申請日期:自115年1月5日起至115年2月26日止
二、申請對象:
(一) 目前設籍本市且現就讀於國內公、私立國中小、高中職(含進修學校)、 大專院校、碩士班及博士班(不含選修課程、學分班)之新住民子女且為 在學學生。
(二) 未曾領取過本計畫獎學金之學生
三、申請條件:
(一) 發揮服務奉獻、孝行表現、友愛行為或體恤他人等情懷,對社會風氣有良 善影響,足堪楷模者。
(二) 具藝術及美感能力,在藝術創作、發表及比賽等方面,表現優異者。
(三) 具運動及體育專長,在校內外體育活動及賽事中,屢創佳績者。
(四) 熱心團體服務,積極於人群互動,從事公益活動,具有顯著貢獻者。
(五) 學術研究,積極向學,或職業技能精進,具有正向學習楷模事蹟者。
(六) 其他特殊傑出表現,足堪楷模,可以作為學習典範者。
四、申請方式:申請者請填妥下列表單
(一) 彰化市新住民子女拔尖獎學金申請表
(二) 檢附近三年內「傑出事蹟證明文件」
(三) 三個月內「戶籍謄本」一份(含申請人、父、母之記事欄)、居留證影本(父 或母已取得本國國籍者免附)
(四) 「在學證明」正本或蓋有當學年度註冊章之學生證影本
送交彰化市公所民政課王小姐受理(彰化市光復路 74 號,TEL:04- 7222141#1209 或 1210)。
有關【彰化縣彰化市「新住民子女拔尖獎學金」申請計畫】、【彰化縣彰化市新住民子女教育經費發放要點】敬請詳閱附件。